*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义乌市公安局大陈派出所把无户口人员的落户问题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举措之一,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
今年3月26日,义乌市大陈镇灯塔村村民向派出所反映,村里医院送回来,一直无人照顾。
接到求助后,大陈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情况。据村民介绍,该老人姓刘,今年68岁,稠城街道孝子祠人,居住在灯塔村多年。年1医院住院治疗,但因为家属信息不详,一直无人照顾。
经走访调查发现,刘爷爷系无户口人员,早年因犯诈骗罪被判刑后注销户口,于年释放后一直未办理落户手续。在寻找该名老人的家属时,发现老人在上世纪七十年代的时候就离婚了,并将自己当时仅6个月大的女儿送人抚养。
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且有中风后遗症偏瘫表现,此时没有积蓄也无人赡养,大陈派出所与大陈镇民*部门、救助站多方沟通后,由大陈镇*府将该老人安置在大陈镇朝霞养老院。通过家谱排查,民警发现老人家还有几个亲戚,又将老人家的情况悉数告知。
有了安享晚年的家,现在就差解决户口问题了。两个月时间里,大陈所民警多次与局行*审批科同事沟通落户问题,还前往刘爷爷家属所在的稠城街道、北苑街道茂后村、廿三里街道进行走访核查,确认刘爷爷并无在其他地方落户。
经过两个月的奔波忙碌,5月17日上午,搜集整理了所有相关落户材料后,民警前往朝霞养老院为刘爷爷拍身份证照片制作证件,最终,在稠城所的支持下黑户23年的刘爷爷在原户籍地稠城街道顺利落户。
来源:义乌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