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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4/11 8: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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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当头,全国上下众志成城。

义乌广大*员干部、基层工作者主动放弃休假,投身到一线防疫工作中;首批3名医护人员主动报名,整装待发驰援武汉;不少企业主动捐赠物资,为灾区送去“义乌温度”;更有不少义乌市民,主动响应号召,放弃春节聚会,守好自身“防疫关”。

可就在全国一心的同时,有些人的举动却背道而驰:在网上制造散布各种谣言,制售假冒防疫用品赚取不义之财,更有甚者瞒报、谎报疫情,给社会带去隐患和危害。

那么,这些违法行为都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今天(1月26日),记者采访了义乌市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的专业法律人士,警戒不法分子在疫情面前切勿触碰“红线”。

受访的法律人士首先与记者分享几个与疫情有关的案例:

一、恶意逃逸

1月23日武汉宣布机场、火车站离汉通道暂时关闭。有人仍选择悄悄“逃离”武汉,其中有人已经出现发热症状。“逃离”武汉会面临哪些法律责任?

如果明知自身已感染“新型冠状病*”而故意传播,危害公共安全,即使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市民实际上携带病原,处于潜伏期,误以为自己没有感染该病*,并且在主观上没有故意传播传染病的,但不服从*府管制,则会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拒绝隔离

网传有患者拒绝隔离,撕医生的防护服甚至摘掉口罩吐口水。如果患者抗拒隔离,拒不配合隔离治疗,会有哪些法律责任?

如果患者不配合隔离治疗,拒不执行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措施,其行为涉嫌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可被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时,如果在隔离治疗过程中,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隔离的,可能会涉嫌构成妨害公务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最高可判三年有期徒刑。

如果患有或者疑似患有新型冠状病*肺炎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针对网传有患者脱掉口罩向医务人员吐口水的情况,如确认患者已感染“新型冠状病*”,其行为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

三、瞒报、谎报

疫情面前,公开是最好的稳定剂,透明才会减少恐慌。疫情数据每天都在更新,如果隐瞒疫情不报,或者谎报疫情会有哪些法律责任?

从事传染病防治的*府卫生行*部门工作人员,如果未按要求预防、控制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不当、隐报瞒报、不执行应急处理指挥机构的决定、命令等行为,造成“新型冠状病*”传染范围扩大或者疫情、灾情加重的,根据我国刑法第四百零九条的规定,应当以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若情节特别严重,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可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的规定,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高可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制造、散布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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