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货车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涉及货车交通事故,义乌交警认真贯彻落实“5.13”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少亡一人、幸福一家”和“防范为先、可防可控”理念,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以重中型货车为重点的整治行动,严查严处大货车交通违法行为。
全面落实企业源头管理
义乌交警组织警力对我市近百家登记注册的工程车运输企业开展“百警进百企”活动,检查内容包括:重点检查企业内部管理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包括企业制度和安全领导机构是否建立并公示;企业一车一档、驾驶人一车一档台账是否完善;车辆安全设备、安全辅助设备是否完好;是否落实驾驶人招录及岗前培训,驾驶人安全教育等情况。民警走访时对照检查内容逐一检查,指出存在问题并要求企业限期整改。
强化建设工地源头管理
推动各镇街组织全面排查辖区内的工地,对所有工地实行向属地镇街报备的工作机制。同时推动交通局、建设局等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各镇街、国企平台业主单位全面落实工地出入口配备安全员,对进出施工现场的车、人确定专人维护,完善施工现场特别是工地出入口的安全防护设施。
检查车辆和车队所在工地的安全设施情况
各镇街召开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会
开展事故防控宣传
加大工程运输车违法打击力度
联合交通局、综合行*执法局大力开展联合整治行动,重点查处未备案工程运输车闯红灯、闯禁、严重超限超载等严重违法行为,集中执法力量形成高压严管态势。
联合执法队不定期深入建设工地、工程运输车停靠地开展突击执法,重点查处非法改装、拼装车辆以及涉牌涉证、超载、逾期未年检等违法行为,消除车辆安全隐患。
常态监管和违法倒查相结合,重点针对前期倒查未覆盖企业,发现一起严处一起。
★★★
经统计,5月13日—21日
义乌交警共查处起
工程车交通违法行为
排名前三的违法行为分别是
超载、违停以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现对查处的部分工程车予以曝光
浙GC
违法时间:年4月9日
违法地点:大陈镇大陈大道
违法行为: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
处罚结果:记6分,罚款元
浙GJ
违法时间:年4月9日
违法地点:大陈镇大陈大道
违法行为: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
处罚结果:记6分,罚款元
浙G
违法时间:年5月14日
违法地点:篁园路
违法行为:超载30%以上
处罚结果:记6分,罚元
浙G
违法时间:年4月9日
违法地点:佛堂镇佛低线盛村路段
违法行为:超载30%以上
处罚结果:记6分,罚元
浙GC
违法时间:年5月18日
违法地点:后宅街道上金村路段
违法行为:超载30%以上
处罚结果:记6分,罚元
各位大货车驾驶人
务必谨慎安全驾驶
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同时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
珍爱生命远离货车
审核:沈一凡编辑:冯丽敏来源:义乌交警—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