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破解“查人找物”的难题,加大执行力度,提升执行质效,义乌市人民法院应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财产中财产调查处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发布悬赏公告,并向社会承诺:将会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保密。举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值班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