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疫情防控仍处于常态化阶段,但却有医疗卫生机构放松了疫情防控措施。今天,记者从义乌市卫生监督所获悉:近日,义乌市8家医疗卫生机构因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被停业整顿。
5月18日,义乌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在对该市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执法时,发现义乌青青中西医诊所、康宇中西医结合诊所、义乌立达医疗管理有限公司稠江诊所、义乌康翔诺洲诊所、义乌同惠诊所、义乌兴敏中西医结合诊所有限公司、义乌爱雅口腔门诊部、义乌竹园中西医结合诊所等8家医疗机构存在未转诊并诊治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的情况。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医疗机构应在醒目位置张贴标识,引导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到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诊所不得常规诊治具有此类症状的患者。当场,执法人员对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8家医疗机构出具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在7日内完成整改,整改期间不得接诊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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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卫生执法部门提醒各医疗机构,发现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要严格执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在做好患者流行病学和相关信息登记的基础上,应及时报告当地卫生健康行*部门指定医疗机构或辖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