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4月8日,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国家工商行*管理总局商标局下发的《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关于认定“义乌中国小商品城及图”商标为驰名商标的批复》(商标驰字[]号)和浙江省工商行*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公布年国家工商总局认定我省驰名商标名单的通知》(浙工商标[]50号)文件。
文件主要内容为:经国家工商行*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的批复,认定公司使用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35类替他人推销、进出口代理、替他人采购(替其他企业购买商品或服务)服务上的“义乌中国小商品城及图”商标为驰名商标。
“义乌中国小商品城及图”获得驰名商标认定,可有力推进义乌商标品牌战略,能有效通过法律途径遏制全国各地杂乱无章以“义乌中国小商品城”及类似文字为名损害原创品牌利益的经济行为,保护其品牌价值。同时,也有利于义乌借助“义乌中国小商品城”品牌,在更深更广层面上进行有效合理的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推动义乌市场的品牌化经营,促进义乌市场“走出去”规范化,使“义乌中国小商品城”走的更好、走的更远。
下一步,义乌市市场监管局将竭尽所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加大对“义乌中国小商品城及图”商标的保护力度,并与商城集团一道,继续加强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沟通协调,尽快争取“义乌中国小商品城及图”获准商标注册。义乌市市场监管局建议商城集团应尽快启动商标国际注册工作,为“义乌中国小商品城”走出国门提供法律保障;并拟定“义乌中国小商品城及图”商标使用管理制度,做好品牌管理和品牌输出等工作,对全国各地存在的使用“义乌中国小商品城”名称的行为进行调查摸底,通过有效途径维护“义乌中国小商品城及图”驰名商标专用权。同时,建议加大对“义乌中国小商品城及图”获批驰名商标信息的宣传力度,提升“义乌中国小商品城及图”驰名商标的公众知晓度和义乌市场的美誉度,加快义乌市场“走出去”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