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岭法院妥善执结一起劳动纠纷案,该案被执行人关岭某度假村发展有限公司因未与公司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引发纠纷,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并未冻结其银行账户,该公司最终主动履行了全部义务。
据悉,邓某婷、张某英等五人系关岭某度假村发展有限公司员工,五人分别从年7月、9月开始至年7月期间在该公司上班,该公司均未与五人签订劳动合同。后五人向关岭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关岭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年10月28日作出裁决书,裁决关岭某度假村发展有限公司为五人办理社会保险,并支付经济补偿金。裁决后关岭某度假村发展有限公司对裁决不服向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年12月23日作出民事裁定书驳回关岭某度假村发展有限公司申请。裁决生效后,关岭某度假村发展有限公司未及时履行义务,五人遂向关岭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经查实,该公司在关岭法院共涉及9个执行案件,因受疫情影响,该公司尚未开始营业。关岭法院通过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有网络存款,但为了保证该公司能顺利复工复产,并未冻结该公司存款账户。后执行法官联系该公司负责人,向其释法明理。该公司遂于近日将案款交至一案一账户中,申请人及时领取了执行款,该案得以妥善执结。
今年以来,关岭法院对因疫情影响导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被执行企业,暂缓纳入失信名单,审慎适用查封、冻结、扣押、拍卖等强制措施,助推企业顺利复工复产,稳定群众就业,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源:关岭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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