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中央文明办公布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入选城市名单,入选城市个。浙江有13市县入选,分别是金华市、衢州市、舟山市、德清县、慈溪市、嘉善县、海盐县、平湖市、安吉县、临海市、建德市、义乌市、嵊州市。
此前,浙江省已有8个设区市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这意味着浙江省成功实现了全国文明城市11个设区市“满堂红”。
在复查确认保留荣誉称号的前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中,宁波、杭州、湖州、丽水、嘉兴、温州、台州、桐庐、诸暨、长兴、瑞安、余姚等城市上榜。
中央文明办还对复查测评成绩靠前的33个全国文明城市(区)进行了通报表扬。其中,浙江省宁波、杭州、湖州、丽水、桐庐获得表扬。城市数量占比超过15,这是非常不容易的。
全国文明城市是中国大陆所有城市品牌中含金量最高、创建难度最大的一个,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目前国内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也是最具价值的城市品牌。
第一批全国文明城市(区)于年10月评出。当时全国文明城市仅有9个,浙江省宁波市是首批文明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