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天(3月8日)起
我市申请人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并通过核定登簿后
即时生成新版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证明)
旧版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证明)不再生成
申请人可选择是否领取
纸质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
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解到,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证明)颁发后,不动产权利人可登陆“浙里办”APP查看和下载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证明),也可扫描电子证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