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主汛期以来,笔者所在地区强降雨多,水势来得猛,水位涨得快,安全风险较大。针对极端天气,气象部门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成为应急响应的“发令枪”。但是,预警降级后,响应松懈的问题需要警惕。前几日,笔者所在区域降雨趋于缓和,气象部门将气象灾害预警从三级降到四级。笔者来到一个地质灾害隐患点检查时,刚好天空放晴,在现场并没看到巡查人员。笔者打电话给巡查人员,其回答:“预警降级了,况且艳阳高照,能有什么事?我们已经取消了应急响应。”笔者又来到一座水库,发现值守人员正在午睡。笔者询问其为何不外出巡查,这名值守人员的回答与前一人如出一辙。气象部门的预警犹如“眼睛”和“耳朵”,增强了防汛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使各方可以早一步、快一步落实各项防汛措施。然而,预警降级,并未取消。而且,地质灾害具有滞后性,很多灾害恰恰发生在强降雨之后。因而,即便预警降级,安全弦也不应松弛。特别是主汛期的天气变动不居,更应坚定“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的决心和信念,防之于未萌,治之于未乱。基层人员是防汛工作的脚和腿,没有他们的“铁脚板”,防汛措施难以落到实处。强降雨期间,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的,往往是村干部、群众等。他们还有本职工作,难以保证24小时盯在一线。笔者建议,在加强其工作保障的同时,还应加强对基层人员的宣传培训,使其更加了解防汛工作规律。如此,才能使气象预警和应急响应更好衔接起来,形成牢固的联动链条。(曾海峰)
既要“叫醒”也要“回应”
扣紧预警响应链条
6月5日,浙江省义乌市遭遇强降雨,后宅街道前后傅村出现内涝,一对母子被困房内。后宅街道专职消防救援队人员到场及时转移被困母子。陈文青摄
6月3日,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草坪镇陡山村遭遇暴雨引发的洪涝灾害,鼎城区消防救援大队人员涉水逐户搜救群众。水位快速上涨,危急时刻,消防救援人员借助轮椅将村中一位行动不便的老人转移到安全地带。陈自德摄
湖北加强城市防范极端强降雨应急联动
近日,湖北省防指印发《关于加强城市防范极端强降雨应急联动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对极端强降雨预警信息发出至事件结束,事发地防指及成员单位的指挥部署、预警响应、应急联动等工作进行规范。
《指导意见》明确,城市防范极端强降雨工作由本级防指指挥长统一指挥,各级防汛行*责任人结合分管领域和责任区域在防指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要强化责任网格化,实现分区、分街道、分社区全覆盖,落实、落细、落小各级防汛责任。极端强降雨预警发布后,预警区域防指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应及时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
在监测预警方面,《指导意见》强调,各类预警信息发布单位要按照职责建立面向公众和面向防范应对责任人的两条预警主线,健全完善极端暴雨及其诱发的各类次生灾害和风险预警信息发布制度。为确保预警信息准确送达、不留死角、形成闭环,须建立直达基层的临灾暴雨预警叫应机制。预警信息必须双向反馈,确保既要“叫醒”也要“回应”。
《指导意见》明确,收到预警信息后,各级各成员单位应根据预警信息,结合本行业和本级职责,先行组织应急行动,主要包括人员进岗、技术准备、设备装备检查、队伍前置和物资准备等,提前做好应对灾害发生准备,并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灾害应对工作。防指要组织临机会商,可视情决定采取“三停”(停工、停业、停课)措施,适时要求关闭地下空间、疏散受威胁区群众。应急管理部门随时调度灾害发生地区工作开展情况,部署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同时及时成立抢险救援现场指挥部,统筹协调抢险救援工作,做好救灾安置和灾情统计上报。
《指导意见》还对相关成员单位应急联动提出要求,比如强化易渍易涝点监控,实时通报渍水情况;要求受威胁区域的建筑工程适时停工并撤离人员,组织好深基坑、在建工地排涝;对受灾风险较大的老旧小区发布通知,督促相关街道、社区及时转移人员;及时关停地下空间;做好可能发生积水的路段、桥隧的交通管控和疏导的准备工作;根据防指指令及时封闭危险道路,及时组织地铁线路停运,撤离疏散管辖范围内的受困群众等。街道、社区等基层单位和组织要及时通过喇叭、电子显示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