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为积极应对本轮疫情给生产生活带来的冲击,有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助力复工复产,义乌出台《义乌市抗疫情稳经济若干*策措施》。
一、助力规模企业增质效
对年三季度工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5%及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每家奖励2万元;工业营业收入每同比增加万元奖励1万元,每家企业最高20万元。对年第三季度销售额同比增长20%且上一年度第三季度销售额超1亿元的限上批发企业,每家奖励5万元。
二、助力贸易企业稳增长
对年自营出口首次达10亿元、50亿元、亿元的外贸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年自营进出口达1亿元及以上的流通型外贸企业开展金银牌贸易商贡献评价,分档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年度奖励。
对运输到义乌综保区报关的非日用消费品,给予境内收货人元/票的报关补助;对从国内其他口岸运输至义乌综保区清关的非日用消费品,给予元/自然箱的运输奖励。
三、助力房地产健康发展
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完成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和交付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依法适用不可抗力有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顺延交房日期。
四、助力物流企业稳健发展
进一步加大物流、电商等企业*策性融资担保力度,对受疫情影响的运输企业营运客货车辆提供保险延期服务。对年7-12月在义乌堆场提箱量达到标箱以上的物流企业,给予每标箱60元的提箱补助。对年7-12月日均业务量40万票(含)以上的快递加盟企业,且业务总量同比增长达到20%、25%、30%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加大规上货运企业扶持力度
落实规上货运企业网格化联系服务机制,对车均货运周转量11万吨公里以上的规上货运企业,三、四季度车均货运周转量与前一季度相比,每提升1万吨公里奖励1万元;对车均货运周转量11万吨公里以下的规上货运企业,三、四季度车均货运周转量达到7.5万吨公里,且与前一季度相比每提升1万吨公里奖励0.5万元,超出11万吨公里部分,每超出1万吨公里奖励1万元。
六、加大巡游出租车企业补助
对年巡游出租车企业给予元/车的交通运输防疫专项补助。给予经营困难的巡游出租车实际经营者补助,额度不低于涨价补贴部分的30%。
七、延续实施营运车辆困难补助
对受疫情影响停运的客运班车(疫情防控期间已征用车辆除外),按客座率50%的票款标准×停运班次数予以补助,每家企业最高20万元。给予按指令停运的巡游出租车(疫情防控期间已征用车辆除外)每天每车元的补助,年度补助总额最高元;给予按指令停运的双证网约车(疫情防控期间已征用车辆除外)每天每车元的补助,年度补助总额最高元。
八、加大企业金融支持力度
对企业自行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按实际支付保费的70%予以补助。将符合条件并具有结售汇需求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纳入*府性融资担保支持小微企业汇率避险增信*策适用范围。
九、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对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三农”主体新申请的银行贷款按不超过0.6%的年化费率收取综合融资担保费,力争0万元以下符合条件的贷款实现无还本续贷全覆盖。
十、加大个体工商户贷款支持力度
对利率不高于最近一年期LPR+个基点的个体工商户本外币贷款,按不超过全年个体工商户贷款增量的数额,给予相关银行不高于0.5%的奖励。
十一、推动商务人员出入境便利化
对商务局出具的白名单企业开展多人集中办理出入境护照业务。全力落实外籍商务人员来华邀请*策,最大限度便利外籍商务人员来义采购。积极搭建“走出去”企业与外国驻华使领馆沟通交流平台。组织实施商务包机,及时发布各国签证*策、入境管控措施和国际航班复航信息。
十二、助力企业稳岗留工
从本*策发布之日起至年9月30日期间,为首次在义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的非公企业(包括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不包括各类金融保险机构,其中劳务派遣企业用工必须在义乌本地),按实际首次参保缴费人数,对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给予1个月的全额补助。
十三、助力企业开展员工技能培训
支持非公企业(不包括各类金融保险机构)对参保职工(连续正常缴纳工伤保险6个月以上)开展适岗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安全技能提升等项目制培训,对企业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实际人数按照元/人的标准予以补助。
值班编辑:沈超
值班主编:徐贤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