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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领先义乌市推行农业ldquo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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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义乌市出台《义乌市农业“标准地”控制性指标和管理操作流程(试行)》,在全国率先开展农业“标准地”改革,分类管控和发展利用耕地,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什么叫农业“标准地”?

义乌市农业农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这里的农业“标准地”是指义乌市范围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现代农林业产业发展规划,满足相关控制性指标要求,在土地流转基础上,用来招引项目发展现代农业的耕地。

这些耕地将根据投入产出、设施装备、安全环保、面积年限、带动效益等5项控制性指标,分为以下三类:

一类标准地(一般农田),主要种植当年生作物和多年生作物;

二类标准地(永久基本农田),主要种植当年生作物和多年生草本作物;

三类标准地(粮食生产功能区),主要以粮食作物为主,种植其他当年生作物需种植一季粮食作物。

农业“标准地”控制性指标

农业“标准地”亩均投入和产出指标

“计划先从种植业试行,再逐步向其他农业产业拓展。”该负责人说,不过,5年内规划重大产业项目、重点工程项目等拟征收的地块,此次原则上不纳入农业“标准地”。

如何去申请农业“标准地”项目呢?

据介绍,在农业招商中,意向企业可根据“标准地”项目产业定位和控制性指标,去寻找合适的“标准地”,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经过相关部门核准后,提前与“标准地”项目所在镇(街)达成初步意向。镇(街)通过公开招投标、协议流转等方式,与竞得企业签订农业“标准地”流转合同和投资建设协议书,对控制性指标进行约定,并对违约责任进行明确。

“农业‘标准地’项目签约当日即可开工建设,并优先享受农业扶持*策。”有关负责人表示,《义乌市农业“标准地”控制性指标和管理操作流程(试行)》不仅明确了农业“标准地”操作流程,还建立了激励约束机制,强化事前评估、事中服务和事后监管。

对经评估合格的农业“标准地”项目企业(年1月1日后土地流转的),种植粮食作物的一次给予元每亩奖励,种植其他作物(苗木除外)的一次性给予元每亩奖励,由义乌市财*和镇(街)各承担50%。

对严重违反农业“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且拒不整改的企业,将责令其退出。

据悉,目前,义乌已在佛堂、大陈、苏溪等3个镇推行农业“标准地”,计划年底前完成农业“标准地”存量提升认定3万亩、引进新增0.5万亩,力争通过3至5年的实施,实现义乌农业现代化发展综合水平明显提升。

记者王志坚

通讯员李霞

编辑喵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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