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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的通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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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群众:

为联动做好义乌“82”疫情防控工作,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新冠肺炎防控排查的积极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大隐患实行有奖举报。

一、举报范围

1.近期从义乌等疫情重点地区来东,且未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告,逃避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

2.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等有密切接触史来(返)东人员,且未及时向所在村(社区)报告的,未按要求落实隔离管控措施的;

3.私自接纳、容留7天内从义乌等重点地区来东人员居住且隐瞒不报的人员;

4.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擅自离开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点的人员;

5.未设置发热门诊违规接诊发热患者的医疗机构或违规销售“四大类”药品的药店;

6.经核实后需纳入集中隔离管理的红码人员。

二、举报方式

知情者发现以上行为,可通过电话向属地镇乡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举报。

三、奖励标准

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每条线索给予元人民币的奖励。对重复举报的线索,奖励第一举报人。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对申报人员已经登记备案的不再进行奖励。同时,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举报

请广大市民群众务必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故意隐瞒、漏报、谎报、迟报行程,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逃避管控措施,引发疫情传播或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东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年8月11日

“战疫求助民情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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