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癜风原因我省提高成品油最高零售价
本报2月26日讯(张秀娟)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通知精神,自2014年2月26日24时提高我省成品油价格:
90号汽油(Ⅳ)最高零售价格由每吨9325元调整为9530元,每吨提高205元;0号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由每吨8215元调整为8415元,每吨提高200元。
按照新调整的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我省93号汽油由原来的每升7.51元调至7.67元;97号汽油由原来的每升7.93元调至8.11元;0号柴油由原来的每升7.10元调至7.27元。车用乙醇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按照同标号汽油(Ⅱ)最高零售价格执行。
通知要求,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等额调整。供交通、民航等专项用户用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等额调整。调整后的汽、柴油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每吨分别为9175元和8060元。其中,供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暂按供*队用油价格执行,即汽、柴油标准品供应价格分别为每吨8775元和7660元。其他相关价格*策按《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液化气最高出厂价格按照与供*队等部门用90号汽油供应价格保持0.89∶1的比价关系确定,供需双方可在不超过最高出厂价格的前提下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根据省物价局、交通运输厅《关于实行道路客运价格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冀价经费〔2012〕11号),自2月26日24时起,我省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标准调整为0.03元/人·公里。